免费外链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创业种子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向下

创业种子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Empty 创业种子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帖子  allbluemd 周二 十一月 26, 2013 9:35 am

淮安出台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意见

  完善配套金融服务

  4

  政策原声:支持农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到农村网点设立农民创业专柜,为创业农民提供专业信贷服务。除政府担保基金合作的定点银行办理的小额贷款外,由县(区)扶持农民创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在其他非定点银行办理的小额贷款也可享受贷款贴息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多种担保方式,为创业农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简化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的环节和手续,优先为农民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解读:金融服务与小额担保贷款的初衷是一致的,即给予农民创业者资金上的扶持。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亮点在于,打破了对于定点银行的限制。

  赵松认为:“这也是对于以往工作的一个思考和创新。小额担保贷款不能完全依靠与政府担保基金有合作的定点银行。打破原有的限制,由县(区)扶持农民创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在非定点银行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也能够享受贴息,扩大了融资的平台,增加了农民创业者的融资渠道,可以有效地缓解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5

  政策原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政策待遇;农民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农民创业从事下列行业免征营业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和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农民,凭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交通运输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除广告服务外)、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解读:赵松认为,打造省级创业型城市的过程,是全市多个部门通力协作的过程。在《意见》出台前,淮安市国税局推出的“二十一条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广,优惠力度大,其中不仅涉及大学毕业生,困难群体,也有涉农群体,而且全市不同创业群体都将在税收减、免、退、抵及税前扣除等多个方面均可得到实惠。本次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是利用税费杠杆促进创业的又一得力措施。

  优化创业服务环境

  6

  政策原声:加强县(区)、乡镇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向行政村延伸,完善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强针对农民创业的专家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农民创业指导现场会。

  加大对农民创业的辅导培训,将农民创业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可根据自身实际,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保障农民创业用地。鼓励在县(区)经济开发区设立农民创业园,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厂房,支持农民创业;完善乡镇工业集中区、村级创业点和现代农业园区配套设施,使之成为农民创业的基地。

  解读:从人社部门来说,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是将创业培训从城市深入到田头,从不定时、不定点变为常态化。这就要求人社部门依托基层平台,加强乡镇创业指导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创业“一条龙”服务的场所。这样,城市与农村的创业服务体系就将形成一体化。依托这样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进行农民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技能。

  值得一提的是,淮安市近年来一直着力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村级创业点建设,这样的硬件环境也将成为农民创业的有力载体,农民创业有了一个强有力的“根据地”。

  如同一座桥梁,她沟通起城乡创业政策,使之一体化;她打通了城乡创业服务体系,使之整体化。如同一个杠杆,她将减少农民创业的障碍,打造创业坦途;她将掀起农民创业的热情,形成创业潮……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淮安出台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的意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财政引导力度、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完善配套金融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六大层面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扶持农民创业。

  □晚报记者 何渊

  通讯员 蒋礼涛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1

  a、在淮创业市外户籍农民受惠

  政策原声: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户籍农民、在淮创业的市外户籍农民、在淮就业的大学生村官均可凭本人身份证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享受本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

  解读:“本政策的一个亮点在于,将受惠的人群扩大至在淮创业的市外户籍农民。这也是参照外地好的做法。众所周知,外地来淮创业的农民,多数会带来创业的思路、项目,有创业成功的条件和模板。所以,我们对于有可能成为创业者的市外户籍农民,给予政策上扶持。希望‘外来户’成为‘本地人’,成为淮安农民创业的榜样。”市人社局副局长赵松解读说。

  b、经营场所可以一址多照

  政策原声:允许将符合卫生监督、环保、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改变原住房性质)。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均鼓励创业农民进入;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对企业设立登记非主要条件欠缺,且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完善的筹办企业,工商部门给予核发营业执照。

  解读: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势所趋。淮安市于2013年8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作为此次改革中的重要标志,淮安出台政策允许百万元以内注册资本“零首付”、营业执照可先于许可证办理、经营场所可以一址多照,放宽了准入门槛。本次《意见》无疑也是响应这一趋势,为淮安市农民创业消除障碍,打造创业坦途。目的就是引导农民宜商则商、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因户制宜投资创业致富。

  加大财政引导力度

  2

  政策原声:各县(区)财政每年应在预算中专项安排农民创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初次创业补贴以及创业租金补贴等,鼓励和扶持农民自主创业。

  对进入农民创业企业工作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农民进入乡镇工业集中区、村级创业点、现代农业园区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创业的,自2013年1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纳税的,3年内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各县(区)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担保基金规模。由担保基金存入的金融机构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放贷款比例按照不少于担保基金5倍发放。

  解读:“我们知道,农民多数集中在县区。那么,扶持农民创业,离不开县区的财政支持。所以在财政引导力度上,《意见》要求县区财政专项安排。考虑到各个县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对于标准没有作出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对农民创业扶持,在县区之间不设政策的‘天花板’。只规定具体补贴标准、补贴办法由各县(区)确定,补贴资金从各地农民创业引导资金中列支。”赵松介绍说。

  赵松认为,《意见》出台前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多数集中于城市,农民在创业过程中的小额贷款、各项补贴等方面,与城市尚未衔接。《意见》出台后,对于农民创业时的社保补贴、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给予了明确。这也就意味着,在政策层面将农民的创业与城市居民创业融合起来,形成了一体化的政策,有利于打破政策中的城乡“二元结构”。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县区的财政支持。

  强化小额信贷支持

  3

  政策原声:凡在淮安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均可向县(区) 扶持农民创业机构申请小额创业贷款。个人创业申请贷款额度一般在3万元至5万元,对创业项目好、经营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带动就业人员较多的,经审核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10万元;对进入乡镇工业集中区、村级创业点、现代农业园区新办的个人创业项目,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企业,可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按照人均3万元至5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新招用社会富余劳动力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可放宽至200万元。

  申请小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全额贴息,第二次贷款给予50%贴息;其他非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50%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50%的贴息。贴息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对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金融机构对已办理小额贷款并按规定还本付息的创业农民,贷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创业农民实际需要,继续给予第二次小额贷款信贷支持。

  解读:“你创业,我扶持;你贷款,我贴息”,这是政府为农民创业给出的承诺。强化小额信贷支持,从融资层面给予农民创业扶持。对此,赵松认为,从贷款层面城乡创业政策实现一体化。“对比人社部门以前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农民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参照了过去政策的所有优点。农民也可以享受城市居民一样待遇的创业贷款扶持。
更多创业资讯、投资难题请关注一句话投资创业问答网

allbluemd

帖子数 : 75
注册日期 : 13-10-21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